近日,河北廊坊霸州市第二医院一患者称自己曾献血8次,如今生病却被告知不能优先用血,此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8月28日,南都记者从廊坊市卫健委获悉,当地已对此事做出通报,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多人受到处分。
患者李某的献血证。
据上述通报确认,8月15日晚,患者李某就诊于霸州市第二医院,需手术治疗。由于贫血达不到手术指征,先期给予输血治疗。8月16日、17日,霸州市第二医院向廊坊市中心血站申请用血,先后两次共计给患者输注红细胞800毫升。
8月18日,患者需要继续输血,廊坊市中心血站与霸州市第二医院均未顾及该患者为终身免费优先用血权益人,给患者带来极大不便。
通报强调,无偿献血证终身有效,不存在过期说法。廊坊市卫健委责成相关单位立即整改,同时做好后续诊疗服务和用血保障工作。患者已于8月26日完成手术治疗,术后恢复良好。
通报还公示了责任处理。经过调查核实,廊坊市中心血站和霸州市第二医院对此事均负有责任,存在信息共享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对献血者优先用血政策掌握不准、解答有误,与患者沟通时方法不得当、缺乏关爱等问题。
廊坊市卫健委依法依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廊坊市中心血站分管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供血科科长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霸州市第二医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对输血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主管医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下一步,廊坊市卫健委将深刻反思,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落实好无偿献血相关政策,坚决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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